欧易(OYI)区块链盗U行为构成什么罪?——虚拟货币盗窃的法律定性分析
2026.10.29 21:25:39 2 0
近年来,随着区块链技术的发展和虚拟货币交易的普及,针对USDT(泰达币,俗称“U”)的盗窃案件频发,不少不法分子通过盗取他人欧易(OKX/OYI)等交易所账户资产、窃取私钥、诱骗授权转账等手段非法获取他人USDT,这种“盗U”行为在法律上究竟构成什么罪?本文将结合我国现行法律和司法实践进行分析。

“盗U”行为的主要表现形式
实践中,盗取USDT的常见手段包括:
- 盗取交易所账户:通过钓鱼链接、木马程序获取他人欧易等交易平台的账号密码,转移账户内的USDT;
- 窃取私钥或助记词:骗取或盗取他人冷钱包、热钱包的私钥,直接转走数字资产;
- 诱导授权转账:通过虚假投资平台、恶意智能合约诱导用户授权,进而转移资产;
- 内部人员作案:利用职务便利获取用户信息,实施盗窃。
法律定性:司法实践中的三种主要观点
(一)构成盗窃罪
这是目前司法实践中的主流观点,法院认为,USDT虽然是我国法律不认可的“虚拟货币”,但其客观上具有价值性、稀缺性和可支配性,能够以法定货币进行交易,属于刑法意义上的“财物”,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秘密窃取他人USDT,符合《刑法》第264条盗窃罪的构成要件。
根据相关司法解释,盗窃公私财物价值1000元至3000元以上、3万元至10万元以上、30万元至50万元以上的,应当分别认定为“数额较大”、“数额巨大”、“数额特别巨大”,量刑从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直至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,涉案USDT的价值一般按作案时点的市场价格折算为人民币计算。
(二)构成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
部分法院认为,虚拟货币在物理形态上表现为存储于计算机系统中的电子数据,我国监管政策明确虚拟货币不应作为货币流通使用,因此盗U行为侵犯的是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,应适用《刑法》第285条,构成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,该罪最高可判处七年有期徒刑。
(三)构成诈骗罪
如果行为人并非“秘密窃取”,而是通过虚构事实、隐瞒真相的方式(如虚假投资理财、冒充客服、虚假合约授权等)使被害人“自愿”交出USDT,则可能构成《刑法》第266条诈骗罪,数额特别巨大的可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。
相关联的其他罪名
盗U行为往往伴随上下游犯罪,还可能涉及:
-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或窃取、收买、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:盗U所得通常需通过他人银行卡转移变现;
- 掩饰、隐瞒犯罪所得罪:帮助转移、兑换盗来的USDT;
-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:提供银行卡、钱包地址等支付结算帮助。
维权与救济建议
对于被盗U的被害人,建议:
- 第一时间冻结账户、保存转账记录、聊天记录、交易哈希等电子证据;
- 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,区块链交易具有可追溯性,链上记录是重要证据;
- 配合警方追踪资金流向,争取止付冻结涉案资产。
需要特别提醒的是,尽管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在我国属于非法金融活动,但这并不意味着盗取他人USDT不构成犯罪,司法实践已多次证明,盗U者终将受到法律的严惩,同时也要告诫广大公众:我国明确禁止虚拟货币相关交易炒作活动,参与虚拟货币投资存在法律风险和财产风险,务必提高警惕,远离相关活动,谨防上当受骗。
(本文仅为法律知识普及,不构成具体法律意见,如遇相关案件,请咨询专业律师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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